最新网址:www.83zws.com
首页 > 玄幻魔法 > 神破天殇 > 第261章 杀原遇魂子晨

第261章 杀原遇魂子晨(1/2)

目录
好书推荐: 龙之战魂 都市之无敌神医 九天封魔 二战悲歌:梦断莱茵河 唯一初心 XO 奇门药王 我的21岁邻家女神 豪门天宠:别惹重生傲娇妻 我的26岁董事长老婆 弃后不承欢:邪帝请自重

禁忌之门的纹络迅速涌动,几息时间后,叶童整个人消失在黑色的符文中,面容凄苦。 ()

风羽站立在原地不动,刚这一幕让他怔住了。

这是怎么回事?刚刚明明是禁忌之门的力量在吞噬叶童的**。

禁忌之门有这个副作用,他怎么不知道。

还有叶童所说的,完整的禁忌之力。这是什么意思?

他将自己的神兵随风取走,现在这把刀再次物归原主了。

这个城是一座偏远小城,风羽和叶童刚刚的打斗声虽然大,却没有引多少人过来。

不过,这还有一个原因,这座城周围的人已经被鬼门屠光了。

风羽站在城墙上,看着城中的这一惨状,然后离开了这里。

两天后,风羽来到了一个叫杀原的地域,这里是陈家和鬼门实力交错的地方。

因为地势、实力等综合因素的考虑,鬼门和陈家两大势力没有一方占据这里。

这里也就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三不管地带。

他刚刚来到这里,就有一个老头不怀好意的盯着他:“年轻人,第一次来这里吧。过来,大爷我跟你好好说说这里的情况,这城里坏人多得很哩!”

风羽抱着好奇心跟着这个大爷拐进了一个墙角,旁边立刻跳出了五个壮汉。

砰!六个人瘫倒在地上,风羽大摇大摆地走出了这个墙角。

那老头倒在地上捂着肚子叫道:“唉,这小子不过二十岁嘛。这也惹不起?”

进来不久,风羽有点明白了,这个杀原还真是一个杀人放火作恶的好地方。

在杀原,如果有一天不出现杀人放火坑蒙拐骗这些事,那这个地方肯定是出问题了。

在一个酒楼中,风羽正在吃饭,饭没吃到一半,街上两伙人就火并起来。

一个浑身是血的修士冲进了酒楼,酒楼老板飞身一脚将他踢了出去。

“他娘的来我的店里找晦气是吧?”

这些事情风羽都没有管,因为杀原中很难见到一个好人,即使是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都可能突然捅你一刀。

这些人大多是身负巨案之人,不需要他救。

不一会,一方人马全部横死街头。

这个时候,城中的官兵过来了,他们就当着杀人的那方人马收拾尸体,打扫街道。

这种景象,风羽见到了也觉得有些尴尬,这什么事呀,感觉这官兵像是那群人的帮凶一样。

不过后来他也清楚了,这城中的官兵就是打扫街道处理残局的。

若是他们真的要去管杀人放火的案子,恐怕第一个被灭的就是他们。

酒楼中一些人的谈话引起了风羽的注意。

“知道么?陈家和鬼门要开战了?”

“知道,据说是因为陈家窃取了鬼门的独门玄功引起来的纷争。两大世家大战一触即发!”

“传闻,鬼门说了,只要陈家的第一天才陈缘入赘鬼门,两家恩怨可以化解。”

“这个条件,你认为陈家可能会答应吗?陈缘可是陈家百年崛起的希望!”

“不过,两家战事若起,杀原这个地方首当其冲。”

风羽竖着耳朵,认真听着。

待那群人走后,风羽又以两块中品灵石的代价,打探到了一些太上仙会的消息。

太上仙会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了,也就是他被囚禁了两个多月。

在太上仙会中,由于各门各派都隐藏了自己的实力,剑圣天生剑都自动退出了。

最后的胜出者是东方大陆南宫世家的南宫寒。

在最后时刻,武道一族的后裔带着一件远古神器,强攻求如山。

双方打得天崩地裂不可开交,最终武道一族后裔在殒落了两个强者后全身而退。

风羽听闻这个消息后也是一声叹息。

陈家和鬼门要开打呀?这两个都是风羽的大仇家,在这个多事之秋,风羽要是不做点什么,他自己都觉得对不起自己了。

若是如此如此,在如此如此,这样就更好了。

这个时候,一群修士又谈论了起来。

“你知道么,陈家爆出了一个重大消息,那个神秘少年风羽逃走了?”

“什么,他不是在求如山山脉早就逃走了么?”

“不是,是这样,在求如山时,就是陈家将那小子抓住了。但是,就在七天之前,他又在陈家逃脱了,据说那小子在逃跑时,把陈家搅得是天翻地覆。”

“这样啊,那小子真够狠的。不过陈家也,呵呵。”

“鬼门发出了消息,全力缉拿风羽。就在风羽逃跑的方向,鬼门中天才弟子叶童陨落了,尸骨无存!”

“这不用说,当然是风羽那个小子干的。”

“怎么可能?叶童可是一等一的天才人物!”

“怎么不可能,魂无夜不一样是锁魂宗的天才人物,不一样嗝屁了。”

“嘿,你小点声,这话要是被鬼门、锁魂宗的人听到了,有你好受的。”

83中文网最新地址www.83zws.com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目录
新书推荐: 我躺平后,垂死相公惊坐起 总裁,夫人又花你的钱养小鲜肉了 重生八零:她被糙汉老公揽腰猛亲 高武:序列降临,我隐藏了排名 剥皮匠,蛇娶妻 衬衫吻玫瑰 恶女重生忙洗白,疯批王爷来抢亲 八零:悍妻娇软,糙汉拿命宠 圣诞节重生在丧尸末日 巫师改造法则
返回顶部